桂林旧时的金铺

时间:2008-11-11    点击:

从前,桂林的行庄店铺,大都形成“帮”,江西来的多半在桂东路(解放东路)开金子铺。从十字街口起往东走,有邹协和、邹志和、同安、公利、老凤祥、罗集泰和罗合和。后来桂林本地人苏天有看到开金子铺有赚头,在十字街右边转角处,也开了一间。
        那时金子的来源,一方面是从广东、上海买进的条子,一根条约一两重,一方面是从泰国进口。买来条子后请工匠师傅加工成戒指、项链、手镯,除金价外还收取加工费和抛损费,每枚戒指一钱两钱不等(一钱为现在的五克),收加工费约一元法币左右,那时一两黄金约值一百大洋。有时有人急着要钱用,也可把自己的金器拿到金铺去卖,一般要扣除成色费和加工费,值得十块大洋的可卖得八块,也有将金器押在金铺,到期再付给利息赎回。
        在这九家铺子中以罗集泰的生意红火。罗集泰的祖辈在湖北帮老板经营金号分得四千多大洋,加上工钱,便到桂林来开金铺。到其父辈时就以老六为主,集兄弟们的股份来经营,由老六的大儿子来管理。老六的大仔管铺是一把好手,他要求以质取胜,以信誉争取客户,他们字号加工出来的金器成色足式样好,做工细巧,收费比别家又稍低。待师傅们也很客气,师傅店员十多人都在铺上的后堂屋吃饭,在离铺上不远的祖屋住宿,每月初二、十六打牙祭(加菜)。每位师傅一般一个月都有三十到四十块光洋的薪俸。
        罗集泰金号的规矩很严,前店营业,后店加工,连金粉都不得带出,你来料一两,一定称足十钱给你。
金铺若要辞退店员,则在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小年夜那天吃辞年饭时被请坐上席,凡被老板请往上席上坐的,回家过了年就不用来上工了。